所谓电子签名就是利用通过某种密码运算生成的一系列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对于这种电子式的签名在技术上还可进行算法验证,其验证的准确度是在物理世界中与手工签名和图章的验证是无法相比的。数字签名在 ISO7498-2 标准中定义为:附加在数据单元上的一些数据,或是对数据单元所作的密码变换,这种数据和变换允许数据单元的接收者用以确认数据单元来源和数据单元的完整性,并保护数据,防止被人(例如接收者)进行伪造。美国电子签名标准( DSS , FIPS186-2 )对数字签名作了如下解释:利用一套规则和一个参数对数据计算所得的结果,用此结果能够确认签名者的身份和数据的完整性。根据这些定义,数字签名已成为目前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中应用最普遍、技术最成熟、可操作性最强的一种电子签名方法。它是采用了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化的方法,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电子数据内容的认可。它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确保传输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
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手段目前有多种,比如基于公钥密码技术的数字签名;或用一个独一无二的以生物特征统计学为基础的识别标识,例如手印、声音印记或视网膜扫描的识别;手书签名和图章的电子图像的模式识别;表明身份的密码代号(对称算法);基于量子力学的计算机等等。但比较成熟的,世界先进国家目前普遍使用的电子签名技术还是基于 PKI 的数字签名技术。由于制定法律的技术中立性原则,目前电子签名法中所提到的签名,一般指的就是 " 数字签名 " 。它是电子签名的一种特定形式。
在 2005 年 4 月 1 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电子签名是这样定义的: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同时,该法律还定义了怎样的电子签名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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