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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特函[2006]26号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根据总局电子政务工作安排,我局配合总局信息中心开发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审批系统)。目前,网上审批系统已开发完成,我局决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开始启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批系统贯彻行政许可整个过程,涉及申请、受理、型式试验、鉴定评审、考核、审批、发证等工作。凡是总局负责审批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均在进行书面审批的同时,开展网上审批工作,书面审批的程序和要求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涉及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确保书面审批和网上审批结果的一致性。当书面审批和网上审批结果不一致时,以书面审批结果为准。

  二、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为网上审批系统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申请人(包括个人、单位和机构,下同)、鉴定评审机构、型式试验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如确实有困难的,可暂不使用网上审批系统。从2006年8月1日起,申请单位(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型式试验机构均应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开展工作;申请个人采用网上填报确实有困难的,可只提交书面材料,由考核机构代为网上填报。

  三、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可登陆"www.cqs.gov.cn-特种设备-在线业务列表-行政许可申请",鉴定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可登陆"www.cqs.gov.cn-特种设备-在线业务列表-行政许可辅助机构"。新登陆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系统的具体使用方法见用户手册。用户手册可在"www.cqs.gov.cn-特种设备-特检文件下载-网上审批系统用户手册"下载。

  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转发此函,以便申请人及时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在使用网上审批系统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系统开发人员联系。

  联系人:黄慧、张钊、周斌
   联系电话:010-62570007-518 82844969 82262995
   传真:010-82841070
   电子信箱:hhflying@gmail.com kevin@cnisn.com.cn zhoub@aqsiq.gov.cn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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